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4执恢167号

荀思、郭亮:

申请执行人荀思与被执行人郭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14日作出的(2018)吉240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郭亮已履行(2018)吉240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荀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2404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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