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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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176475.42元,向被告***支付垫付款23634.63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38元,减半收取619元,由被告***负担580元,原告***负担39元;鉴定费2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