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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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营市汉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哈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东营江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雅和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张先玲、张辉、张慧、东营哈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666元,减半收取1333元,由张先玲、张辉、张慧、东营哈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