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2020)冀0628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5万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04元,由***负担66元,由***负担5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35元,由***负担133.35元,由***负担10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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