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2020)冀0628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5万元;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04元,由***负担66元,由***负担53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08.35元,由***负担133.35元,由***负担10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