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华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在内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3371.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12元,减半收取1406元,由原告***负担984元,由被告***负担4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2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