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淼顺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406执49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南淼顺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康普盾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20)湘0406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5日扣划被执行人深圳康普盾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350418元、176156元,以上合计人民币3526574元。本案已于2021年4月26日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4-26 |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