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君威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大全益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沈阳君威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给付原告辽宁大全益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6344000元及利息(以6344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4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辽宁大全益建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208元,由被告沈阳君威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