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4执异36号异议人(被执行人):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4执异36号异议人(被执行人):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住***。法定代表人:冀凯,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炎鑫,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谭琪,北京市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本院在执行***与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2)昌民初字第869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13)昌执字第00167号]过程中,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审查过程中,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申请。本院认为,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所提撤回异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本裁定自送达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刘宝东审判员谢肖人民陪审员郭自敏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书记员姜竹青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