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2020)鲁0285民初3351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本金17万元及以17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以及以17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息2%计算的利息。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26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462元,共计6725元,由上诉人***负担5111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61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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