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银马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行政补偿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责令被告淄博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依法对原告***在涉案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进行调查核定并依法进行补偿,作出补偿决定。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告淄博市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