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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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市莫旗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市莫旗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6902.8元; 二、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市莫旗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3033.58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鉴定费,鉴定检查费54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98元,由原告***负担317元、由被告***负担33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