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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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 中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岚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其承保的×××号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限额内赔付原告山西程亿嘉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27339.4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付188500元,共计215839.4元。 二、驳回原告山西程亿嘉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78元,减半收取2289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负担2261元。由原告山西程亿嘉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