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旭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湖南宇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111民初178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南省南县。 被告:湖南宇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红艳,总经理。 第三人:湖南旭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威,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湖南宇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湖南旭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欧阳毅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 书记员廖薇薇 |
| 裁判日期 | 2020-03-1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