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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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月22日签订的《洛阳市房屋买卖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7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40元,减半收取1820元,由被告***、***负担76元,原告***负担17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