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温县瑞祥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湖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温县安泰煤电设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4962.38元; 二、被告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031.14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24.72元,扣减被告***已赔偿的6606.6元,尚应赔偿4418.12元; 上述赔偿款均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9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