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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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营德昌元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常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在雇主责任险范围内支付原告***、***保险赔偿金50万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本案生效判决履行。未履行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