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广州市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七日内,支付工资5000元给原告***;

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逾期不履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市心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不服本案判决部分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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