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12民初287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向成。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山东海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伟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庞博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