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确认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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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确认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原告龙泉同安永胜页岩砖厂建(构)筑物、水泥硬化路面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龙泉同安永胜页岩砖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