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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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安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安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金88372元及该款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44元,由杭州安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90元,由***负担9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