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火炬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火炬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价款937200元及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二、***对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就已承担责任部分向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追偿。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54元,减半收取计6927元,由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杭州火炬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凯尚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4-21 |
| 发布日期 | 2021-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