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太平物流有限公司 重庆大江东龙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重庆大江东龙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19-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