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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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营大川食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李鹊镇梨园村009号土地及房产、广国用(2010)第006号土地、广国用(2006)第065号土地; 二、查封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鲁(2017)广饶不动产权第**房产一套;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3日止。查封期间被申请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可以使用,但未经本院许可不得买卖、变卖、过户、赠予、损毁、转移等。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