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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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星群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星群能源工程有限公司400,0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星群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4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0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9,320元,均由被告***负担。被告***负担之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