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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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世谊木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842354.50元,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二、被告***应当按本金3842354.50元,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原告***、***自2020年9月16日至货款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三、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中的50%由被告***直接向原告***履行;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753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4253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