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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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欠付货款20000元的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450元,共计7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