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碧优缇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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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支付30082.5元及违约金(以30082.5元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0年3月23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已预缴,被告***应于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尚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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