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行为
法院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申请执行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被申请执行人常坤作出的随环罚字[2020]2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二、被执行人常坤应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缴纳罚款7000元,并自2020年9月10日起每日按3%计算加处罚款至执行完毕之日止,但加处罚款不得超过本金。

案件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4-26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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