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29执206号

移送执行人: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2002年5月生,住***。

被执行人***因犯盗窃罪被我院作出(2020)黔2729刑初38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1月21日依法移送执行。本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交款义务。2021年4月28日,被执行人家属代其履行了交款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本院(2021)黔2729执20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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