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29执206号 移送执行人:长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2002年5月生,住***。 被执行人***因犯盗窃罪被我院作出(2020)黔2729刑初38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缴纳罚金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于2021年1月21日依法移送执行。本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交款义务。2021年4月28日,被执行人家属代其履行了交款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本院(2021)黔2729执206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