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海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德昌县人民法院(2020)川3424民初89号民事判决;

二、由上诉人***、***于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合作建房损失费193,368.02元;

三、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5,362.00元,由上诉人***、***负担11,195.00元,由上诉人***、***负担4,167.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362.00元,由上诉人***、***负担5,362.00元,由上诉人***、***负担10,0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17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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