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丽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逾期未预交又提不出缓交申请的,依法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