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凯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就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栋第8层801、803单元房屋形成的租赁关系于2019年9月17日解除;

二、被告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57956元及逾期违约金(以月租金31694元为基数,按2‰/天的标准计算,从2018年11月1日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每月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租金31694元为限);

三、驳回原告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从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5元,由原告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担2825元,被告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480元。缴费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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