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呼和浩特市麦迪逊置业有限公司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呼和浩特市泽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与呼和浩特市麦迪逊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于2018年6月26日签订的两份《麦迪逊花园商业二号楼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呼和浩特市麦迪逊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23,48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反诉原告负担;鉴定费106,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53,000元、由被告负担53,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