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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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杰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杰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期间物业管理费2402.78元; 二、驳回原告重庆杰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