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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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6)黑0104民初2792号民事判决书; 二、原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审原告***、***租金及水电保证金80000元; 三、原审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审原告***、***租金及水电保证金80000元的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偿付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四、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原审原告预交1925元)、公告费560元(原审原告已预交),由原审被告***承担,退回原审原告1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