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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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赋佳慧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房屋拆除补偿款3000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位于北京市房山区xx镇xx北xx厂场院。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使用费50000元、房屋拆除补助费100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鉴定费47100元,由***负担(已交纳)。 案件受理费44475元,由***负担38675元(已交纳),由***负担5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5650元,由***负担2350元(已交纳),由***负担33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