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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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衡凯锋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签订的《APP项目开发合同》及于2019年6月1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于2020年11月13日解除; 二、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北京衡凯锋科技有限公司153635元; 三、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北京衡凯锋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50000元; 四、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北京衡凯锋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15000元; 五、驳回北京衡凯锋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90元,由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保全费1613元,由河南汉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