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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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100,0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损失(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19年7月2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8.80元,减半收取计1,179.4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