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津房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4月2日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自***与***自行撕毁合同之日依法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撤销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道××房屋抵押权人为***的抵押权登记手续;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道××房屋不动产权证;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原告***负担4,520元,被告***负担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