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津房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4月2日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自***与***自行撕毁合同之日依法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撤销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道××房屋抵押权人为***的抵押权登记手续;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坐落于天津市北辰区××道××房屋不动产权证;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原告***负担4,520元,被告***负担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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