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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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4民初1206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变更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4民初1206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上诉人***购车款360000元,上诉人***于收到上述款项之日将涉案牌照号晋D7××××号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返还给被上诉人***; 三、被上诉人瓜子汽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收取被上诉人***的保证金5000元作为***的违约金直接支付给上诉人***; 四、驳回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1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100元,300元由***负担,已收取6800元上诉费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4-22 |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