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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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8)鲁0781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 二、原审被告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部在交强险财产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审原告***车损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该赔偿款保险公司已进行赔付); 三、原审被告***赔偿原审原告***主张的超出交强险财产限额的损失4923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50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以上共计2920元,由原审原告***负担620元,原审被告***负担2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