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81执恢500号

申请执行人:褚祺

被执行人:阮水强、沈玉娟

关于本院执行的(2021)浙0481执恢500号案件,初执案号(2018)浙0481执402号,即申请执行人褚祺与被执行人阮水强、沈玉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浙0481民初06139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恢复标的已于2021年4月19日执行完毕。

初执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高东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19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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