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5-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咸安区三元路1号(亿丰农商贸易批发大市场)不动产权证号:10027413号的房地产所有权转归买受人黄洲(居民身份证号:)所有,不动产权证号:10027414号的房地产所有权转归买受人周江(居民身份证号:)所有,上述房地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黄洲、周江时起转移。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位于咸安区三元路1号(亿丰农商贸易批发大市场)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10027413号、10027414号)查封。

三、买受人黄洲、周江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税费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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