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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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292616.4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70元,鉴定费3247元,合计10117元,由原告***承担2145元,被告***承担7972元。 以上由被告***承担的相关给付汇至账号:62×××16(开户名称:滨海县人民法院标的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营业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