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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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黔2731执315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何琴,1996年9月**日生,彝族,住***。 被执行人:***,男,**96年10月**日生,汉族,住***。 二、案件由来 何琴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2731民初312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4条之规定,申请人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过程及结果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何琴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雄将10200元给付申请人何琴,经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部份得到了实现。故本案以执行完毕报结。 特此呈报结案 承办人:石斌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