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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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锦州宏信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所欠货款58000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自2020年5月1日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82元,减半收取741元,由原告***负担116元,被告***负担6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