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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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823执4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3月**日生,汉族,农民,住***。 被执行人:***,男,1968年11月**日生,汉族,居民,住***。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执行书,依据(2020)皖1823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网络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722.5元(扣除执行费50元、诉讼费12.5,后已交付申请执行人),本院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