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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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1867元(***已预交),由本诉原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已预交),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收到交纳上诉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