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5-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隆鑫达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182执155号

刘卫洪

天津隆鑫达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易宇安:

关于申请人刘卫洪与被执行人天津隆鑫达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易宇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湘0124民初56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天津隆鑫达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易宇安现已全部履行到位,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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