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200000元及利息91.39元; 二、限被告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该资金占用费以未还款项20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2倍自2020年1月15日起计算至被告上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04元,财产保全费1620元,共计3824元,由被告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